证券代码:002596证券简称:海南瑞泽公告编号:2025-05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4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9:15至2025年9月24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 53号君和君泰一期 1D 幢和悦楼 6层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灏铿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4名,代表股份数为30653619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115%。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数为291842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311%。
其中委托出席会议情况:张仲芳女士、张艺林先生委托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海林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8名,代表股份数为1469367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04%。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459名,代表股份数为14874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62%。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股份数
为181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8名,代表股份数为1469367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0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现场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30504002999.5119%12760690.4163%2201000.07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37862989.9416%12760698.5787%2201001.4797%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30492352999.4739%15039690.4906%1087000.03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26212989.1584%150396910.1109%1087000.7308%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30487372999.4577%15544690.5071%1080000.035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21232988.8236%155446910.4504%1080000.7261%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30485212999.4506%15761690.5142%1079000.035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19072988.6784%157616910.5962%1079000.7254%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30487899899.4594%14381000.4691%2191000.071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21759888.8590%14381009.6680%2191001.4730%
3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30494709899.4816%13882000.4529%2009000.06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28569889.3168%13882009.3326%2009001.3506%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30485062999.4501%14819690.4835%2036000.06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18922988.6683%14819699.9630%2036001.3688%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30482112999.4405%15056690.4912%2094000.068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15972988.4700%150566910.1223%2094001.4078%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30483412999.4447%14870690.4851%2150000.07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17272988.5574%14870699.9972%2150001.4454%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4同意反对弃权
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30478889899.4300%15448000.5040%2025000.06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12749888.2533%154480010.3854%2025001.361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30471149499.4047%15156000.4944%3091040.100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05009487.7329%151560010.1890%3091042.0780%
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30482452999.4416%14878690.4854%2238000.07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16312988.4928%148786910.0026%2238001.5046%
2.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30494709899.4816%13882000.4529%2009000.06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28569889.3168%13882009.3326%2009001.3506%
2.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1337952989.9476%12758698.5774%2194001.475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37952989.9476%12758698.5774%2194001.4750%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参会股东中张海林先生、张仲芳女士、张艺林先生、于清池先生、陈宏哲先生为本议案关联方,五人持有的291661400股已回避表决。
2.14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1416922989.6855%14268699.0315%2027001.28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24522989.0448%14268699.5925%2027001.3627%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参会股东中张海林先生、张仲芳女士、张艺林先生、陈宏哲先生为本议案关联方,四人持有的290737400股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30506002999.5184%12634690.4122%2127000.069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39862990.0760%12634698.4940%2127001.4299%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类别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总表决情况1319752988.7241%14670699.8628%2102001.4131%
6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19752988.7241%14670699.8628%2102001.4131%
本议案为关联议案,参会股东中张海林先生、张仲芳女士、张艺林先生、于清池先生、陈宏哲先生为本议案关联方,五人持有的291661400股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陈岱松律师、梁家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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