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方树
鹏、高玉新、陈超、赵晓芬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218号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方树鹏、高玉新、陈超、赵晓
芬:
根据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10号)
以及我所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信息披露违规
你公司2024年半年报中关联交易、2024年年报中关联交易
和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披露不准确,2020年至2024年个别关联交易达到审议标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2024年,你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现金
管理购买的4只产品未能在董事会授权的管理期限内全额赎回;
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时,将募集资金到账后继续
1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一并置换;个别募投项目存在未
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相关支出的情况。
三、公司治理不规范
你公司部分股东大会对关联事项表决时,由关联股东担任监票人,未实质上完全回避;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幕信息重大进程备忘录中,登记的公司参与人员不完整,且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不一致。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3.4条、《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6.3.9条、第6.3.19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第6.3.2条、第6.3.3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第6.3.2条、第6.3.3条、第6.3.13条、第6.3.14条的规定。
你公司联席董事长、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方树鹏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4.3.5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你公司时任总经理高玉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4.3.5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违规事项负有责任。
2你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超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
条、第4.3.5条、第4.4.2条的规定,对你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及
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不规范事项负有责任。
你公司财务总监赵晓芬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4.3.5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违规、募集资金使用违规事项负有责任。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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