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独立董事:敖然、樊小刚、杨剑萍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