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
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被诉(被仲裁)诉讼(仲裁诉讼(仲诉讼(仲裁)结果裁)人人)事件裁)金额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金亚科技、周旭尚余500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投资者2014年报
辉、立信万元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
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
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
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
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
保千里、东北证2015年重组
1096万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
投资者券、银信评估、、2015年报
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
立信等、2016年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开始从事上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开始在本所项目姓名市公司审计提供审计服务执业时间执业时间时间时间项目合伙人张福建1995年1994年2013年2023年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永国2022年2019年2023年2023年质量控制复核人田伟2009年2009年2018年2021年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各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2025年度收取150万元年报审计费用及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与上年度费用相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1日及2025年5月20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