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证券简称:盛通股份公告编号:202503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变动触及1%整倍数暨减持计划完成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栗延秋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易米基金元盛一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贾春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贾则平先生、董颖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
5月28日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栗延秋女士及其一
致行动人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易米基金元盛一号”)
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26798股(占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53596股(占总股本比例2%),贾春琳先生、贾则平先生、董颖女士合计计划减持不超过15980394股(占总股本比例3%),其中,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26798股(占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653596股(占总股本比例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栗延秋女士和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贾春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票变动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减持均价(元/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股)
大宗交易2025年5月28日-8.7861000001.15%栗延秋
集中竞价2025年8月12日9.1851192000.96%
易米基金元盛大宗交易8.1645490000.85%
2025年5月28日-
一号单一资产
集中竞价2025年8月12日9.322070000.04%管理计划
合计---159752003.00%减持均价(元/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股)
大宗交易2025年5月28日-8.7079620001.49%贾春琳
集中竞价2025年8月12日8.9113046000.24%
大宗交易2025年5月28日-8.2021215000.40%贾则平
集中竞价2025年8月12日8.7024599130.46%
大宗交易2025年5月28日-8.075700000.11%董颖
集中竞价2025年8月12日8.7215621990.29%
合计---159802123.00%
减持的股份来源:
(1)栗延秋女士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通过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及上述股份的转增股份;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减持的股份来源为2022年栗延秋女士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的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贾春琳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通过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及上述股份的转增股份;贾则平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及转增股份;董颖女士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其通过大宗交易受让股份。
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
栗延秋11474.2121.5410352.2919.43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
475.600.8900
产管理计划
贾子成1912.503.591912.503.59
合计持有股份13862.3126.0212264.7923.02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256.659.873659.136.87
有限售条件股份8605.6616.168605.6616.16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
贾春琳6264.1011.765337.4410.02
贾则平859.441.61401.300.75
董颖347.500.65134.280.25
合计持有股份7471.0414.035873.0211.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72.975.211174.942.21
有限售条件股份4698.088.824698.088.82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2日期间,栗延秋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1660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00000股易米基金元盛一号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70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049000股。减持后,栗延秋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2647898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3.02%。
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2日期间贾春琳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4483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962000股;其一致行动人贾则平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1856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79000股;一致行动人董颖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9979
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70000股。减持后,贾春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87301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03%。
栗延秋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栗延秋住所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8月7日-8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住所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7月24日-8月7日股票简称盛通股份股票代码002599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股、B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等)A股(栗延秋) 626.60 1.18
A股(易米基金元盛一
425.600.80
号)
合计1052.201.9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多选)
其他□(请注明)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不适用源(可多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
栗延秋10978.8920.6110352.2919.43
易米基金元盛一号425.600.8000.00
贾子成1912.503.591912.503.59
合计持有股份13316.9925.0012264.7923.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711.338.843659.136.87
有限售条件股份8605.6616.168605.6616.16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是□否√划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是□否√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股份减持告知函)
贾春琳先生一致行动人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贾春琳住所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7月25日-8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贾则平住所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7月25日-8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颖住所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7月25日-8月12日股票简称盛通股份股票代码002599变动类型
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股、B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等)A股(贾春琳) 841.03 1.58A股(贾则平) 156.08 0.29A股(董颖) 68.00 0.13
合计1065.112.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多选)
其他□(请注明)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不适用源(可多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
贾春琳6178.4711.605337.4410.02
贾则平557.381.05401.300.75
董颖202.280.38134.280.25
合计持有股份6938.1313.025873.0211.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40.054.201174.942.21
有限售条件股份4698.088.824698.088.8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是□否√划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是□否√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股份减持告知函)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上述减持主体《关于股票变动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