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证券简称:盛通股份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上午10:30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贾春琳先生主持。
公司总经理栗延秋,副总经理唐正军,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薇,财务总监许菊平,副总经理贾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有利于建
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遵循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有全面
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
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
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等;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
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