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情况,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相关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 选举产生。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法定代表人。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二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第八十二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2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 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 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
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 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 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 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向公司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 股东公开请求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权利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 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向被征集人充分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披露股东作出授权委托所必需的信息。禁止以比例限制。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除法
本条第一款所称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 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及股东会召集人不得会会议的股东。 对征集人设置条件。
本条第一款所称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
第九十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 第九十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
3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
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
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 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年; 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
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 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
起未逾 3 年; 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
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
限未满的; 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或者聘任无效。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应职务,停止其履职。 当立即停止履职,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
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 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
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 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 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
4 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 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 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忠 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忠实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 实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 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董事在任职 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 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除或者终止。董事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仍应当履行。
公司应当对离职董事是否存在未尽义务、未履
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审查。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发展委员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发展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5 会,各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会,各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职责。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以最近一期经审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 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
6 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 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
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 分配比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6 年 9 月)。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二)《公司章程》(2026 年 9 月)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