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敖然)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介绍敖然,男,中国国籍。1963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期刊协会常务理事,武汉大学、北京印刷学院兼职教授。1985年7月至2015年6月历任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部主任、市场发行部主任、副社长、社长兼党委书记;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中国工信出版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20年1月任童趣出版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22年2月至今任中国科技出版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本人通过对独立性进行自查的方式,确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对于出席的各次会议,本
人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态度,就审议的议案事项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与公司进行了积极沟通。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未曾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独立本报告期应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董事会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董事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数亲自参加董事会会次数姓名次数次数次数次数会议敖然50500否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会议1次,审议
了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事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应工作细则,认真履行了职责,发挥了各专委会的咨询、建议、指导、监督作用,提高了董事会决策质量。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共召集独董专门会议1次,
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关注中小股东的诉求反馈,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六)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和支持,本人及时获悉了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等与公司相关的报道,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本人到公司上海、杭州、广州、福州地区的子公司及教育业务门店进行了现场调研,直观了解了公司的日常经营。2025年11月,本人参加了公司举办的由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讲授的董事、高管合规培训,本次培训主要就公司治理结构变革下董事、高管合规履职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系统的讲解,通过此次培训,本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有了深化理解。2025年12月,本人出席了与管理层的教育专题研讨会,就公司教育方面进行了专项研究讨论,从自身专业领域,提供了意见和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续签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本人重点关注了交易的背景目标、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以及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影响等。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
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等议案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现状符合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贯彻落实,并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续聘事项合法合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5年4月,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及人员能力、专业性等多方面因素,具有科学性和激励性。2025年4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年5月,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2025年6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当时公司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份即将到期,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具体计划,所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注销回购股份剩余 4906930 股 A 股普通股股票,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人经过审核认为,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了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与公正的精神,按照监管新要求,进一步提
高履职能力,独立客观地参与公司治理,努力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敖然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