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证券简称:盛通股份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鉴于公司与关联方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华”)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即将期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公司拟与天津新华续签上述协议。关联董事唐正军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交易2025年预截至披露日上年发生金关联人
类别内容定价原则计总金额已发生金额额(经审计)
销售商品、提天津新华销售商品、提市场定价5000610.053278.69供加工服务供加工服务
采购商品、接天津新华采购商品、接市场定价3000411.191186.30受加工服务受加工服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2024年实2024年预实际发生额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人际发生金计金额占同类业务与预计金额类别内容额(万元)(万元)比例(%)差异(%)
销售商品、提天津新华销售商品、提3278.6960001.60%45.36%供加工服务供加工服务
采购商品、接天津新华采购商品、接1186.3040000.69%70.34%受加工服务受加工服务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可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能签署的合同上限金额,2024年部分业务实际开展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暂停或者延迟,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存在差异,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和自身情况做出的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交易价格根用)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魏伟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五经路23号成立日期2018年2月12日
注册资本5490.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0MA06A7HE9L
图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广告业务;普通货运;纸制品加工、销售;制经营范围版;工艺美术品包装设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天津新华49.000%股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新华26.010%股权,天津金彩主要股东
美术印刷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新华12.495%股权,天津新华二印刷有限公司持有天津新华12.495%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2145.45万元,净资产5511.61万元。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9166.53万元,净利润-135.41万元。(二)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贾曦先生现任天津新华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正军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天津新华董事、总经理。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天津新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认为天津新华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乙方: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
(二)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甲方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为止。
(三)适用范围
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乙双方互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加工服务、纸张、材料等货物均适用本协议。甲、乙双方采购服务或货物时所签订的“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交易额度预计
1、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预计向乙方采购商品、劳务不超过3000万元;
2、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预计向乙方销售商品、劳务不超过5000万元。
具体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
(五)交易的定价依据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方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具体结算价格以“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为准。
(六)结算方式
款项结算方式、周期以“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为准,由双方协商一致。(七)协议生效条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与天津新华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系基于双方日常业务往来,且按一般商业条款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双方正常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