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证券简称:盛通股份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贾春琳先生,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3人(其中1名现场参会股东接受1名非现场参会股东委托代为表决),代表股份1618279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8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其中1名现场参会股东接受1名非现场参会股东委托代为表决),代表股份158863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2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8人,代表股份2964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0人,代表股份3133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6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8人,代表股份2964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和线上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董事长贾春琳,董事、副总经理唐正军,董事、财务总监许菊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薇,见证律师宋雯、温雅丽;线上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董事汤武,职工董事栗庆岐,独立董事敖然、樊小刚、杨剑萍,副总经理贾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872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7%;
反对7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3%;弃权
1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7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124%;反对7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999%;弃权18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77%。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848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45%;
反对9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6%;弃权7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3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240%;反对9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35%;弃权7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25%。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812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3%;
反对90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1%;弃权
109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781%;反对906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294%;弃权109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24%。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5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053%;
反对94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967%;弃权
84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69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5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053%;反对94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967%;弃权845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8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832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7%;
反对9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8%;弃权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7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165%;反对9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312%;弃权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23%。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6.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886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4%;
反对75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2%;弃权
188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1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570%;反对75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282%;弃权188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49%。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7.00《关于废止并重新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830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4%;
反对93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3%;弃权66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495%;反对93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168%;弃权66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37%。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雯、温雅丽;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