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证券简称:领益智造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27107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贾双谊先生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
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领益大厦15楼会议室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27(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57人,代表股份4289603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0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139524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53人,代表股份150079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56人,代表股份150079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53人,代表股份150079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15%。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947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0%;反对4727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2%;弃权3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23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61%;反对4727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20%;弃权3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9%。
2/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93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88%;反对4727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1%;弃权3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15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08%;反对4727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94%;弃权3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7%。
表决结果: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933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87%;反对4727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0%;弃权3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09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366%;反对4727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83%;弃权3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1%。
表决结果: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926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3/27数的98.8885%;反对47274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1%;弃权4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402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322%;反对47274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97%;弃权4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1%。
表决结果:通过。
2.04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交易方式及对价支付》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90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81%;反对47274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1%;弃权4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84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200%;反对47274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96%;弃权4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5%。
表决结果:通过。
2.05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91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82%;反对47280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2%;弃权4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87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220%;反对47280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36%;弃权4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4%。
4/27表决结果:通过。
2.06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50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8%;反对47277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2%;弃权47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26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812%;反对47277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18%;弃权47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0%。
表决结果:通过。
2.07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转股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7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74%;反对47302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7%;弃权4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55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006%;反对47302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180%;弃权4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5%。
表决结果:通过。
2.08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59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70%;反对4730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8%;弃权4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5/27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35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874%;反对4730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208%;弃权4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8%。
表决结果:通过。
2.09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6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70%;反对4730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7%;弃权4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36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880%;反对4730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173%;弃权4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7%。
表决结果:通过。
2.10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及还本付息》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1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9%;反对4729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6%;弃权49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89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565%;反对4729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144%;弃权49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0%。
表决结果:通过。
2.11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期限》
6/27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3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8865%;反对47300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7%;弃权4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15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743%;反对47300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166%;弃权46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1%。
表决结果:通过。
2.12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价格向上修正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3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4%;反对4730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8%;弃权4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10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710%;反对4730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200%;弃权4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0%。
表决结果:通过。
2.13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51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8%;反对4730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7%;弃权4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27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819%;反对4730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176%;弃权4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6%。
7/27表决结果:通过。
2.14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4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7%;反对47301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7%;弃权45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24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803%;反对47301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178%;弃权45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8%。
表决结果:通过。
2.15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有条件强制转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76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48%;反对4734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8%;弃权4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43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260%;反对4734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86%;弃权4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4%。
表决结果:通过。
2.16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股份的来源》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77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1%;反对4734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8%;弃权4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8/27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55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342%;反对4734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80%;弃权4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8%。
表决结果:通过。
2.17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担保事项及评级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775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0%;反对4734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7%;弃权4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51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312%;反对4734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58%;弃权4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0%。
表决结果:通过。
2.18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限售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78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1%;反对4733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5%;弃权4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56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350%;反对4733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14%;弃权48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6%。
表决结果:通过。
9/272.19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年度股利归属》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77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0%;反对4734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7%;弃权4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52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318%;反对4734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56%;弃权4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7%。
表决结果:通过。
2.20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受托管理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77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0%;反对4734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7%;弃权4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49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301%;反对4734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66%;弃权4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4%。
表决结果:通过。
2.21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78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1%;反对4733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5%;弃权4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56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10/27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349%;反对4733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14%;弃权48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7%。
表决结果:通过。
2.22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777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1%;反对4733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6%;弃权48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53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330%;反对4733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26%;弃权48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4%。
表决结果:通过。
2.23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过渡期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77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0%;反对4734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6%;弃权4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49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300%;反对4734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36%;弃权4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5%。
表决结果:通过。
2.24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业绩承诺》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77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11/27数的98.8850%;反对4733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5%;弃权49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49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298%;反对4733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14%;弃权49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8%。
表决结果:通过。
2.25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业绩补偿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77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0%;反对4733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6%;弃权49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49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299%;反对47338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25%;弃权49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6%。
表决结果:通过。
2.26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减值测试补偿》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78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2%;反对4732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3%;弃权4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57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357%;反对4732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354%;弃权4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0%。
12/27表决结果:通过。
2.27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77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0%;反对47339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6%;弃权4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48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296%;反对47339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26%;弃权4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8%。
表决结果:通过。
2.28审议通过了《募集配套资金情况—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0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7%;反对47285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3%;弃权5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279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499%;反对47285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69%;弃权5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2%。
表决结果:通过。
2.29审议通过了《募集配套资金情况—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3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4%;反对4728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3%;弃权4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11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13/27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713%;反对4728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52%;弃权48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4%。
表决结果:通过。
2.30审议通过了《募集配套资金情况—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3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4%;反对4728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4%;弃权4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09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701%;反对4728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86%;弃权4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2%。
表决结果:通过。
2.31审议通过了《募集配套资金情况—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27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2%;反对4728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3%;弃权49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03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658%;反对4728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73%;弃权49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9%。
表决结果:通过。
2.32审议通过了《募集配套资金情况—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30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3%;反对4728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3%;弃权4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14/27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06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679%;反对4728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75%;弃权4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6%。
表决结果:通过。
2.33审议通过了《募集配套资金情况—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714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36%;反对4740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2%;弃权48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190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909%;反对4740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877%;弃权48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4%。
表决结果:通过。
2.34审议通过了《募集配套资金情况—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8559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0%;反对49461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0%;弃权1583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1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035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885%;反对49461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566%;弃权1583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9%。
表决结果:通过。
2.35审议通过了《募集配套资金情况—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2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15/27数的98.8863%;反对47280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2%;弃权49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05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675%;反对47280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36%;弃权49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296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8%;反对47525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9%;弃权7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772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122%;反对47525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669%;弃权7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549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8%;反对4726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9%;弃权78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025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16/27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09%;反对4726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44%;弃权78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556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9%;反对4726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9%;弃权78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032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56%;反对4726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38%;弃权78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574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03%;反对4725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7%;弃权7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050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973%;反对4725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882%;弃权77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5%。
17/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556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9%;反对47260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7%;弃权7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032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54%;反对47260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01%;弃权7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55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9%;反对4725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7%;弃权7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030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44%;反对4725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891%;弃权79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8/27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551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8%;反对4726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8%;弃权7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027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820%;反对47262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16%;弃权7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53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8%;反对4727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1%;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29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833%;反对4727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10%;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19/27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4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5%;反对4728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3%;弃权47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16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747%;反对4728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58%;弃权47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4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6%;反对47273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1%;弃权48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19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770%;反对47273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90%;弃权48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4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7%;反对47275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71.1021%;弃权4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24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803%;反对47275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02%;弃权4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35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4%;反对27547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2%;弃权202215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11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712%;反对27547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49%;弃权202215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4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7%;反对4728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2%;弃权47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24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21/27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803%;反对4728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40%;弃权47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83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4%;反对472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22%;弃权4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2310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708%;反对4728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44%;弃权48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及上市公司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145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03%;反对47252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6%;弃权12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8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621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114%;反对47252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851%;弃权120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36%。
22/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12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99%;反对4726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9%;弃权12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6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603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995%;反对4726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58%;弃权12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378595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37%;反对4943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24%;弃权23108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8335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221%;反对4943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381%;弃权23108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3/272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12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99%;反对4726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8%;弃权12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601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983%;反对4726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11%;弃权12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12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98%;反对4726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9%;弃权12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99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972%;反对4726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60%;弃权12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6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86232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4%;反对1079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70.0252%;弃权22913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6708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39%;反对1079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4%;弃权22913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
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1121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98%;反对4726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9%;弃权12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97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958%;反对4726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53%;弃权12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0864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8%;反对47243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4%;弃权149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40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25/27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241%;反对47243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790%;弃权149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4085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5%;反对4724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4%;弃权15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28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165%;反对4724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800%;弃权150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6/27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