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证券简称:领益智造公告编号:2026-00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曾芳勤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股东曾芳勤女士直接持有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4536846股(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98%),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5月6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00股(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49%)。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曾芳勤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曾芳勤
2、曾芳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持股情况:
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曾芳勤自然人股东1445368461.98%
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
法人股东413952402156.74%司
合计428406086758.7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4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
3、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6000000股,占公司当前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49%。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5月6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关于六个月自2024年自2024年11月14日起6个月内(即内不减持公2024年1111月14日
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5月13日)履行完毕
司股份的承月14日起6个月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诺内
一、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减持领
益智造股票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存在减持领益智造股票的计划或安排。
二、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领
益智造股票的情形,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关于本次可
三、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领益转换公司债2024年11智造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不2024年11券发行的认月至承诺履行完毕
存在减持领益智造股票情形的,本人将月14日购意向及承履行完毕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诺认购。若认购成功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交
易的规定,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六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领益智造股票及本次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
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减持领益智造股
2/4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份或本次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领益智造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若给领益智造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若本承诺函出具之后适用的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1、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
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上述股关于至本次份包括本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
2024年12
交易实施完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2024年12月至承诺履行完毕
毕期间的减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月6日履行完毕持计划承诺股份。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2、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芳勤女士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与曾芳勤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说明曾芳勤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曾芳勤女士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不存在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3/4的会计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或者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曾芳勤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