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一致认为:
1、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助于
促进下属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其经营发展合理需求;
2、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3、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本页无正文,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邱冠周梁丽娟李力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