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有投资者向龙佰集团(002601)提问:谭瑞清身为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的大股东,2月13号至3月3号减持公司股票超过1%达1.35%,是否违反了持股超过5%的股东减持需要提前15个交易日进行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和连续90日内减持不得超过1%的规定?
3月17日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由于谭瑞清先生本人所持股份来源均为2016年非公开发行已解除限售的股份,且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谭瑞清先生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无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不受“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规定限制。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