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证券简称:龙佰集团公告编号:2025-087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优化公司组织管理体系,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佰矿冶”)拟以不超过6300.00万元价格受让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基金”)持有的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对应认缴出资额
300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5000.00万元)的合伙份额(以下简称“标的份额”或“合伙份额”)。本次受让完成后,龙佰矿冶将持有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对应认缴出资额99700.00万元(实缴出资额21600.00万元)的合伙份额,出资比例为99.9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振兴钒钛低碳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MA9M9EE181
-1-3、成立日期:2022年9月28日
4、主要经营场所: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神州路 899号创基智谷产业园 B区
12号楼4层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出资额:998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情况: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出资合伙人类别合伙人名称基金出资比认缴出资额基金出资比认缴出资额方式例(%)(万元)例(%)(万元)成都金控发展私募
普通合伙人货币0.10100.000.10100.00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产业振兴基金
有限合伙人货币30.0630000.0000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龙佰四川矿冶有限
有限合伙人货币69.8469700.0099.9099700.00公司
合计100.0099800.00100.0099800.00
10、会计核算方式: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
独编制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11、投决会由3名委员构成,普通合伙人推荐2名委员,有限合伙人推荐1名委员。投决会负责本合伙企业投资标的的甄选和确认,投资后有关标的公司事项表决及合伙企业其他事项的决策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由普通合伙人推荐的委员担任投决会主席。
12、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范围为不低于60%的资金投资于攀西地
区钒钛产业优质项目,不高于40%的资金可投资于其他地区钒钛产业优质项目。
目前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通过非公开协议增资的方式股权投资公司下属子公司攀枝花鑫润矿业有限公司。
1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在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任职,未参与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投资。
-2-14、营业期限:十年
15、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16、公司受让的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份额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17、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对手方及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806248674
4、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
号1栋1单元10号楼1003号(自编号)
5、法定发表人:柏霖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四川恒盈产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00%
成都交子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40.00%
合计100.00%
9、成都金控发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控”)与上市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成都金控为振兴基金控股子公司,成都金控与振兴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成都金控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3-10、备案情况:成都金控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2014。
11、成都金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交易转让方、有限合伙人: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773631645
4、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
号1栋1单元16楼1619号
5、法定发表人:张希
6、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四川省财政厅83.00%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7.00%
合计100.00%
9、振兴基金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成都金控为振兴基金控股子公司,振兴基金与成都金控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振兴基金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10、振兴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出让方):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双方同意,甲方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将其持有的目标企业30000万元认缴-4-出资份额及相应所有权利和利益(以下简称“标的份额”)转让于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份额,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
1、转让价款: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计算方式为:
转让价格=甲方实缴出资额*(1+8%*N2)。
其中,N2=自甲方出资款划拨至合伙企业账户之日(含当日)至甲方足额收到转让价款之日(不含当日)的日历天数÷360。如乙方分笔支付转让价款的,则分别计算。
2、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生效后标的份额对应的新增投资收益由乙方依法享有。
(三)转让的实施
1、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后,应配合乙方启动有限合伙人变更和份
额转让工商变更事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以供办理转让企业登记变更手续之目的使用。
2、自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本协议向甲方支付份额转让价款之日起,乙方即
成为标的份额所对应的合伙人,方可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享有甲方在目标企业的全部权利、义务及责任。
3、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加快工商变更事宜,非甲方主观故意导致工商变更迟滞的,不构成甲方违约,亦不影响乙方依法享有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非不可抗力因素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的,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因此而对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直至违约事实或损害完全消除。上述损失赔偿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出资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税费、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可能发生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如审计或评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5-五、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份额转让价格以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基础,结合振兴基金的实缴出资比例确定。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主要围绕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和延伸开展投资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受让钒钛低碳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份额,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成都金控的合作,聚焦钛产业链相关企业,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障。本次龙佰矿冶以自有资金投资是在保证其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周期、投资
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以下风险:
(1)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
(2)存在因决策失误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失败或损失的风险;
(3)基金存续时间长,投资收益存在不可预期的风险。
对于上述风险,合伙企业将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有效维护龙佰矿冶投资资金的安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2、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3、公司应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6-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