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证券简称:龙佰集团公告编号:2026-04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郭良坡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郭良坡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河南中源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钛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源钛业为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源钛业成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自2026年4月至2027年4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中源钛业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2026年4月-12月将与关联方中源钛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57340.00万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4月至12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2026年4月2026年1月
关联交易类关联交易内关联交易定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12月预计-3月已发生别容价原则额金额金额
向关联人销中源钛业销售海绵钛市场定价56300.0014883.9537044.15
12026年4月2026年1月
关联交易类关联交易内关联交易定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12月预计-3月已发生别容价原则额金额金额售商品销售翻转
机、坩埚清市场定价1000.00-93.94洗机等设备
小计57300.0014883.9537138.09
向关联人提提供设计、
中源钛业市场定价40.003.54-供劳务改造等服务
合计57340.0014887.4937138.09
注:上年发生金额经审计,2026年4月-12月预计金额及2026年1月-3月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且不含税。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公司上一年度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中源钛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3MA9MKK226L
3、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府城街道人民路中站段999号
4、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申素贞
6、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0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金属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源钛业总资产126977.20万元,净资产
247523.6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6984.23万元,净利润-671.21万元。
10、股权结构: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6.00%的股权;焦作汇鸿
钛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1.50%的股权;河南财源益丰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0.00%的股权;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50%的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郭良坡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郭良坡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中源钛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源钛业为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源钛业成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自2026年4月至
2027年4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中源钛业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中源钛业为上市公司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资质齐全、经
营模式较为成熟、具有一定规模净资产的企业,具有基本的履约能力。同时,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双方的履约将具有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中源钛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为框架协议内的市场化定价,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与中源钛业就2026年业务签订框架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守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3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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