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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骁悍)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骁悍)

作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5年度工作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骁悍先生,1955年8月生,中共党员,河北工业大学机械系精密仪器专业毕业,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省医疗器械工业公司干部;河北省医药总公司医疗器械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河北省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正处级)、党组成员;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处长、党组成员、助理巡视员;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河北省卫生厅党组成员,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党组成员;河北省卫生厅副厅长;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现任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2020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5次,实际出席5次。其中,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

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会议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其中2次,即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专业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本人参加战略与规划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利用本人在医药行业的经验优势,结合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发展战略实施提出合理建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1次,对《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以及行业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在公司现场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就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对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5年度,本人无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尤其在年报审计阶段,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过程中的时效性、数据准确性及结论客观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在股东大会上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运用专业积淀,推动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助力企业治理效能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和子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17天。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

高度配合意识和履职支持力度,为本人详细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交详细的会议文件资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时重点关注了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在财务会计

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5月26日,该项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按照平等、自愿、有偿、公允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其中反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形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且得到了有效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中勤万信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

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12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亦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5年4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审核意见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薪资考核管理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真实、准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予以认可。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人已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满六年。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本人将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在此,本人也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大力配合与支持,衷心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基业长青!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骁悍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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