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26-00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6年3月18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相君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