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6-04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事宜,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事宜。
2、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告披露日总股本 4390732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6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5806635.92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临时公告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
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4390732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324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2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6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09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09 月
1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09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
临时公告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09 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478 号上都大厦 A 座 1201 室
咨询联系人:杨小捷
咨询电话:0411-84305686
传真电话:0411-8433790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