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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3 00:00 查看全文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

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监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开展及整改情况。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各项业务流程中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组成以审计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一)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和审核;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评价方法:组成评价小组综合运用抽样检查、观察、询问、访谈、分析、穿行测

试等方法获取相关资料,评价公司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以及运行的有效性。

四、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名称级次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超创数能科技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浙江大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

超创数能(福建)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

超创数能(江西)科技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大连拉普电瓷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大连盛宝铸造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大连曙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大连亿德电瓷金具有限责任公司二级子公司

大莲电瓷(福建)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

大莲电瓷(江西)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

芦溪大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二级子公司

未来产业园(邹城)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公司名称级次德邻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大瓷(海南)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

大连电瓷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四级子公司大瓷(香港)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四级子公司新加坡大瓷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五级子公司大瓷(沙特)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六级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高压输电线路用瓷及复合绝缘子、电站用瓷及复合绝缘

子、电瓷金具等生产制造和销售、数智能碳管理以及设计咨询服务。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信息披露、信

息系统、内部审计、人力资源、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资

产管理、生产流程与成本控制、对外担保、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管理、对子公司的管控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投资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一)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9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和职工董事1名。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审计部;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会成员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3.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4.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权范围、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报告制度、总经理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二)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编制了《行政组织机构手册》,建立了较为科学规范的内部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在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方面,公司根据业务特点和管控要求,科学设置了职能部门和业务单元,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关键岗位编制了岗位说明书,对岗位职责、任职资格、汇报关系等进行了清晰界定。公司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确保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关键职能由不同岗位承担,形成了有效的内部牵制机制。

公司组织结构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运行有效,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三)发展战略2025年,是公司承前启后、稳中求进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化“三三”战略实施的重要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与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稳增长、拓市场、强技术、优管理、育人才”的年度工作主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持续完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体系,推动战略落地见效,在市场营销、生产运营、技术研发、内部管理及人才建设等各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为“三三”战略的深化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1.市场拓展多点突破,龙头地位持续巩固

公司坚持国内外市场协同发力,深耕细作、精准布局,实现营销业绩稳步提升。国内市场方面,国内营销部紧密围绕特高压、国网批次等重点市场,积极参与招投标工作,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市场占有率稳居行业前列,进一步巩固了国内线路电瓷领军企业的龙头地位。

国际市场方面,深耕重点区域、拓展新兴市场,业绩支撑作用突出:沙特作为核心国际市场,凭借深厚的市场根基与稳固的客户关系,持续成为国际市场业绩支柱;东南亚作为重点增长市场,发展态势稳健,已成为公司业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持续发展潜力,有效延续了

2024年海外市场的良好发展势头。

2.生产运营保障有力,履约能力显著提升

2025年,面对产线改造、订单集中、产品结构变化等多重挑战,公司生产系统强化统筹调度,深挖产能潜能,圆满完成了年度生产与供货任务。重点项目交付表现出色,全力保障8条特高压线路产品供应,其中4条在建项目提前完成生产,充分展现了公司强大的履约能力;国际订单如沙特直流、草帽产品等均按计划顺利交付,赢得了客户认可。同时,公司持续优化生产效率与成本控制,通过改造隧道窑窑车、优化生产排程、强化三地工厂协同联动等措施,有效应对生产波动,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了生产运营的精细化水平。

3.技术创新持续发力,核心竞争力稳步增强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引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质量稳步提升、技术创新成果显著。依托工控技改助力生产,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在核心技术领域持续攻关,取得多项技术创新成果,为产品迭代升级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进一步巩固了行业技术领先地位,延续了“技术引领”的战略核心方向。4.管理创新提质增效,内部效能持续优化公司各部门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与运营实际,以体系优化、流程再造、数据赋能、成本控制、信息化建设为侧重点,持续推进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效能与部门协同水平,切实实现降本提质、优化增效,推动内部控制体系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为战略落地提供了坚实的管理支撑。

5.人才建设培优育强,支撑战略长远发展

公司紧密承接发展战略与三年人力资源规划,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系统开展定岗定编调研工作,完成人员配置与成本分析报告,为组织优化、人才合理配置提供了科学依据,持续打造适配公司战略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四)企业文化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将其视为推动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企业文化体系,明确了“以人为本、善待员工、行善修德、构筑和谐”的企业精神,以“真诚、谦逊、奋斗、利他、感恩”作为员工行为导向。形成了较为清晰的文化理念框架。

在文化宣贯与落地方面,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推动企业文化深入人心。一是将文化理念融入员工入职培训、岗前教育及日常管理中,通过企业公众号、企业官网等载体进行常态化宣传;二是结合评优评先、榜样人物选树等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强化价值导向;三是组织开展团队建设、主题文化活动、员工关怀计划等,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了包括表彰暨年会盛典、元宵活动、团建活动等在内的多项活动,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在沟通机制与组织氛围方面,公司建立了较为畅通的内部沟通渠道,通过定期召开经营管理会议、跨部门协调会等形式,及时传达战略意图,听取一线意见。管理层倡导开放、透明的沟通氛围,鼓励员工建言献策,形成了较为良好的组织氛围。

公司企业文化整体运行良好,文化理念清晰、宣贯措施到位。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较好的带头作用,员工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度较高,诚信合规意识较强,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撑。

(五)信息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公司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责任人和义务人、各责任人及义务人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标准、审核流程、相

关文件及资料的档案管理、以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等,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健全、流程合理,运行效果良好。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各类公告共计51份,无应披露未披露、虚假披露或误导性披露等违规情况,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六)信息与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与沟通体系建设,持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稳步推进经营管理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升级。公司不断优化完善 ERP、生产管理系统等核心信息化平台,迭代升级MES云等关键业务模块,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规范化管理,推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业务环节高效协同,达成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可视化、透明化管理,确保各部门之间、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高效、精准、及时,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了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撑,提升了决策效率与质量。

同时,公司进一步健全反舞弊长效机制,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清晰界定各相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及补救全流程管控,构建起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追责的反舞弊闭环体系。公司建立了健全的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专门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了举报投诉的处理流程、办理时限及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成为公司及时掌握各类合规及风险信息的重要途径。目前,举报投诉制度及举报人保护制度已全面宣贯,积极推动反舞弊工作落地见效,营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环境。

(七)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名,其中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具体执行机构,配备审计部部长1名、审计专员1名,人员分工清晰、专业能力适配,可全面覆盖内部审计各项工作需求,保障审计工作高效推进。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要求以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范围、频率。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以及管理层报告。

报告期内,内部审计工作精准覆盖,审计范围贯穿财务与运营两大核心领域。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立足监督职能、聚焦风险防控,针对发现的问题精准出具审计意见与优化建议,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查漏补缺,有效防范了资产流失、运营失范等风险,切实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持续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与管理效果。

(八)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包括《培训制度》《人才招聘制度》《劳动人事制度》及《员工考勤制度》

等在内的人力资源相关制度,涵盖招聘、培训、薪酬、绩效、晋升、离职等全流程的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在人力资源规划与配置方面,公司结合战略发展目标和业务需求,科学编制年度人力资源计划,合理配置人员编制。关键岗位设置了明确的任职资格标准和岗位职责说明书,确保人员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在招聘与入职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执行招聘审批程序,规范开展简历筛选、笔试面试、背景调查等环节,确保录用人员符合岗位要求。新员工入职后,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完成入职培训与试用期考核,有效降低了用工风险。

在培训与发展方面,公司建立了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针对新员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针对性培训。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开展了各类培训活动,有效提升了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在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方面,公司建立了以关键绩效指标为核心的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薪酬调整、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挂钩,形成了较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薪酬福利管理严格执行审批流程,确保薪酬核算与发放的准确性与合规性。

在员工关系与离职管理方面,公司注重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离职管理规范有序,严格执行离职审批、工作交接、资产归还等流程,并开展了离职面谈,及时了解员工诉求。

对于关键岗位人员离职,严格执行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效防范核心信息外泄风险。

在关键岗位与后备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建立了关键岗位识别与管理机制,对核心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实行重点监控。通过导师制等方式,加强后备人才的培养与储备,为组织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九)财务报告公司制定了《财务报告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责任,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分析、报告与披露等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后,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审批后,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形成“编制-审核-复核-审批-披露”的全流程闭环管控。报告期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为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了可靠的财务信息支撑。

(十)资金营运管理

1.全面预算管理

公司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编制流程、执行管控、考核评价等核心内容,形成“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考核”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预算执行过程中,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财务部门定期汇总预算执行情况,对比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反馈至各责任部门及管理层;对于确需调整的预算,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履行调整手续,确保预算调整合规有序。报告期内,公司预算管理内部控制设计健全、执行有效,预算执行率达到预期目标,有效管控了资金收支规模,提升了资金统筹配置效率。

2.货币资金管理

为保障货币资金安全完整,公司制定《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货币资金的收付、保管、核算等全流程管控要求,严格界定各岗位职责权限,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确保出纳、会计、审批等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所有资金支付均需履行分级审批手续,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支付,杜绝无审批、超审批范围支付等情况。公司严格管控银行账户管理,规范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注销流程,定期开展银行账户清查核对,确保银行账户信息真实、合规;定期进行现金盘点、银行存款对账,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及时发现并纠正货币资金管理中的偏差,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同时,加强货币资金信息化管控,通过ERP系统对资金收付进行全程跟踪记录,实现货币资金流动的可视化、可追溯,有效防范了资金挪用、侵占、流失等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内部控制运行良好,未发生货币资金安全违规事件,确保了货币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3.筹资管理

公司结合经营发展需求,建立健全筹资管理制度,明确筹资的原则、审批流程、筹资方式、资金使用、偿还管理等核心内容,确保筹资活动合法合规、合理高效。筹资工作由财务部门统筹负责,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偿债能力、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科学制定筹资方案,明确筹资规模、筹资方式、筹资成本及偿还计划,经管理层审议、董事会审批后实施。公司严格管控筹资流程,规范筹资合同的签订、履行等环节,对筹资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控,确保筹资资金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按照筹资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偿还本息,确保公司信誉良好,保障筹资渠道畅通。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合规有序,筹资资金及时到位,资金使用高效,未发生筹资违约、资金挪用等违规情形,有效支撑了公司经营发展及项目建设需求,筹资管理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十一)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建工程管理细则》《设备安环部制度》《物流管理部制度》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存货出入库管理、日常管理、期末计量等管理要求;固定资产管理职责、购置与验收、确认与计量、折旧、日常管理、报废与处

置等管理要求;在建工程的计价、管理、资金支付、清查盘点、转固要求、减值计提等管理要求;以及各项设备及备品配件的使用、管理、维修、保养,以及对成品库的管理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公司持续强化资产安全保障机制,通过信息化监管、资产盘点常态化等措施,构建可追溯、可防可控的资产管理体系。审计部门也定期开展资产管理专项审计,重点核查存货、固定资产等管理合规性,监督资产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整改潜在风险,实现资产管理的长效监督。报告期内,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有效,存货周转情况良好,资产使用效率较高,未发现重大资产损失或管理漏洞。

(十二)采购与付款业务

公司制定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物资使用反馈管理制度》《特高压供应商管控制度》

等采购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供应商管理、采购计划、询价比价、合同签订、验收入库、付款结算及会计核算等全流程,有效保障了采购业务的合规性、经济性与安全性。有效减少了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防止公司资产流失、规范了采购人员的采购行为,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报告期内,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运行有效,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

公司采购业务有序开展,采购成本可控,付款流程规范,供应商管理机制运行良好。

(十三)销售与收款业务

公司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国内产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国际营销业务管理制度》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销售收款制度。明确销售计划的制订、投标工作的管理、销售合同的评审、客户档案的管理、销售活动的监督、销售结算与售后服务的管理、销售人员的管理、商标的管理、收款管理等要求。构建“销售计划-客户开发-合同签订-发货履约-收款结算-售后管理”管控体系,明确各环节职责权限,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防范销售风险、回款风险,确保销售业务合法合规、高效有序,保障公司收入真实完整、资金及时回笼,维护公司市场信誉与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和收款业务内部控制设计健全、流程规范、运行有效,未发生销售舞弊、收入虚假确认、违规赊销、大额坏账等重大违规情形,销售收入真实完整,应收账款周转有序,回款率达到预期目标,切实保障了公司销售业务的平稳开展及资金安全。

(十四)合同管理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业态及业务特点,构建了覆盖全流程的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清晰界定各部门、各岗位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边界、对合同委托代理、订立前准备、审批程序、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做出一系列要求,全面提升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保障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规范合同全流程管理,遵循“谁业务、谁起草、谁负责”原则,由业务经办部门参照标准模板起草合同,明确双方权责、价款结算、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审核实行分级联审机制,合同签订后由业务经办部门跟踪履约进度,规范合同变更、违约处理等事宜,履约完毕后及时归档保存合同及相关档案。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管理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科学、流程规范、运行有效,严格落实全流程管控要求,未发生因不规范情形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经济损失及违规问题。各类业务合同均依法合规履行,有效防范了合同法律风险与经营管控风险,切实保障了公司经营业务的合法有序推进。(十五)生产流程与成本控制

1.生产和质量管理

公司制定了《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生产统计管理制度》《生产调度管理制度》和《成品抽样管理制度》等生产管理相关制度,以及《产品一致性控制制度》《原材料组部件入厂检验管理制度》《高压实验室管理制度》《绝缘子金具管理制度》等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生产计划、工艺控制、设备运维及质量检验等关键环节。

报告期内,生产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销售计划组织生产,有效平衡了产能与需求,确保生产有序进行。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明确了从原材料投放到产成品入库的全流程检验标准,关键控制点(如首件检验、巡检、出厂检验)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每只瓷绝缘子产品均需通过坯检、瓷检、电检方可出厂销售。公司生产与质量管理的内部控制设计较完善、运行高效,产品质量较好。

2.成本费用管理

公司制定了《成本核算管理制度》《产品制造过程防混淆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制度》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等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建立了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和费用审批流程。公司通过制定材料消耗定额、工时定额等标准成本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料、工、费实施了动态监控。成本核算采用规范的分步/分批法,确保了产品成本归集与分配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流程与成本控制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健全、流程规范、运行高效,生产计划执行率、产品合格率达到预期目标,成本控制成效显著,未发生生产流程违规、成本核算失真、浪费严重等重大问题,有效保障了生产经营活动的平稳高效开展,提升了公司经营效益与市场竞争力。

3.存货与仓储管理

公司制定了《成品库管理制度》《物资仓储管理制度》《产成品发运管理制度》等较为

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涵盖了验收入库、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清查及呆滞料处理等全流程。仓库管理采用数字化系统 ERP 进行实时记录,确保了库存账目的清晰性。在实物管理上,公司严格执行先进先出法,并对易燃、易损物资实行了特殊保管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制度执行月度抽盘和年度全面盘点,盘点差异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对差异原因进行了追溯分析,及时进行了账务调整。仓储环境及安全设施配备齐全,防火、防潮措施到位。存货与仓储管理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良好,有效保障了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周转效率。

(十六)研究与开发

公司在研究与开发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项目立项、过程管理、成果验收、知识产权保护及研发费用核算等全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研发战略规划,对研发项目实行了立项论证与可行性研究,重大项目履行了集体决策及专家评审程序,确保了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公司战略的一致性。

在研发过程管理中,公司不定期召开项目进度评审会,对关键技术难点、进度偏差及资源配置进行动态监控与调整。研发部门与财务部门协同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合理划分,确保了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与合规性。在成果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知识产权申报与保护机制,对形成的专利、专有技术及时申请确权,并制定了相应的保密制度和竞业限制协议,有效防范了核心技术外泄风险。

报告期内,研究与开发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运行有效。研发项目整体按计划推进,研发费用核算清晰,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执行到位。

(十七)对外投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稿)》,规范对外投资管理、投资行为,系统完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的执行及风险控制等管理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健全、流程规范、运行有效,严格执行投资调研、立项审批、投后管控等全流程要求,未发生违规对外投资、投资决策失误等重大问题,对外投资项目运行平稳,保障了公司对外投资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公司优化资产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八)关联交易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稿)》,对关联交易的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健全、流程规范、运行有效,严格执行关联方识别、审批、实施、披露等全流程管控要求,未发生违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信息披露违规等重大问题,有效防范了关联交易风险,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司规范治理形象。

(十九)对外担保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用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提供担保的审批、对外

担保的执行和风险管理、对外提供担保的信息披露、有关人员的责任等管理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管理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健全、流程规范、运行有效,严格执行担保申请、风险评估、审批决策、后续监控等全流程管控要求,未发生未经审批、违规担保、超额担保等重大违规情形,未发生担保代偿事件,有效防范了对外担保风险,切实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与经营稳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十)对子公司的管控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管理权限表》和各子公司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有效的管控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内部控制设计健全、流程规范、运行有效,未发生子公司违规经营、重大决策失误、资产流失等重大问题,子公司经营稳健、内控有序,有效落实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可能

导致的错报金额≥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要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

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整体重要性水平>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

性水平);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

的重要性水平)。

表格列示如下:

事项评价基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基准0.5%≤错报金错报金额<基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错报金额≥基准1%

额<基准1%0.5%基准0.5%≤错报金错报金额<基准

净资产潜在错报净资产错报金额≥基准1%

额<基准1%0.5%

基准0.5%≤错报金错报金额<基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基准1%

额<基准1%0.5%

基准3%≤错报金额错报金额<基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基准5%

<基准5%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评价标准

定性标准,指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时,对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

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

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

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根据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的定量评价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是指金额在200万(含)—500万元之间,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是指金额低于200万元的,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前期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违反行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部分偏离预算;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度负面影响;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

一般缺陷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其整改措施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财务报告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并且公司已安排落实整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并及时跟进和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并及时跟进和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三)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公司应经营环境及业务的变化,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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