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606证券简称:大连电瓷公告编号:2026-006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1860603.3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0308299.28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494327321.82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3435795.02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648071416.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030829.93元,扣减已分配股利13478608.42元,母
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19561977.77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59201246.63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619561977.77元。
鉴于公司经营和现金情况良好,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
43907322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内的4279400股,即4347938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522165.16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预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603039812.61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调整原则
1临时公告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出现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2025年度累计分红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782732.02元,如本次利润分配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则累加本次拟每10股派发的现金股利人民币0.38元(含税)后,公司将累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9元(含税),将累计派发现金股利21304897.18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1304897.1832174742.685652319.66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1860603.31211114532.9352346746.5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59201246.6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19561977.7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9131959.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58440627.593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59131959.52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是□否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9131959.52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临时公告
158440627.5933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1)随着“十五五”国内电力投资进一步加大,算力爆发驱动海内外电力需求大幅增长,为公司
带来相应的扩张机遇。公司已投建全新的江西智能化工厂并全面达产,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保障履约、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需要保留一定的营运资本保障,另一方面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支撑未来业务增长及海外市场的扩张。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后续业务发展支出、满足日常运营、项目建设、设备投入等资金需求,有利于确保公司稳定运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保障公司长期竞争力与经营韧性。
(3)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同时,公司将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各类股东保持正常的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此外,公司也将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增加分红频次的政策要求和导向,实施了半年度分红,进一步优化分红节奏,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将继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业务经营。以切实的经营成果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水平;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2、公司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
3临时公告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5782.90万元、6690.80万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2.06%、2.09%,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
四、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
为更好地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6年度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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