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6证券简称:大连电瓷公告编号:2026-02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 B座 16 楼大连电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坚先生。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9人,代表股份104459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2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
102871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5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3人,代表股份1587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5人,代表股份1587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3人,代表股份
1587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1%。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
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为: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股)104281947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9.8303%表决
反对股数(股)168600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1614%
弃权股数(股)8700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0083%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股数(股)104279247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9.8277%
表决反对股数(股)168600
结果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1614%
弃权股数(股)114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0109%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104281847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9.8302%
表决反对股数(股)168600
结果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1614%
弃权股数(股)88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0084%
同意股数(股)1410190
中小股东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88.8258%
表决情况反对股数(股)168600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10.6199%弃权股数(股)88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5543%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10427884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9.8273%
表决反对股数(股)168700
结果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1615%
弃权股数(股)11700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0112%
同意股数(股)1407190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88.6369%
中小股东反对股数(股)168700
表决情况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10.6262%
弃权股数(股)117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737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104281247
表决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9.8296%
结果反对股数(股)166500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1594%弃权股数(股)115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0110%
同意股数(股)1409590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88.7880%
中小股东反对股数(股)166500
表决情况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10.4876%
弃权股数(股)115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724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股数(股)104304047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9.8514%
表决反对股数(股)140500
结果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1345%
弃权股数(股)147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0141%
同意股数(股)1432390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0.2242%
中小股东反对股数(股)140500
表决情况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8.8499%
弃权股数(股)147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9259%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7、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股数(股)104296747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9.8444%
表决反对股数(股)149400
结果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1430%
弃权股数(股)131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0125%
同意股数(股)1425090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89.7644%
中小股东反对股数(股)149400
表决情况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4105%
弃权股数(股)131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8252%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股数(股)104316847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9.8637%
表决反对股数(股)132800
结果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1271%
弃权股数(股)96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0092%
中小股东同意股数(股)1445190表决情况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1.0304%
反对股数(股)132800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8.3649%
弃权股数(股)96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6047%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104299847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9.8474%
表决反对股数(股)148200
结果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1419%
弃权股数(股)112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0107%
同意股数(股)1428190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89.9596%
中小股东反对股数(股)148200
表决情况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3349%
弃权股数(股)1120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7055%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10.0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104274747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9.8234%
表决反对股数(股)171900
结果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1646%
弃权股数(股)126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0121%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104271947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9.8207%
表决反对股数(股)172300
结果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1649%
弃权股数(股)150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014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3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104277247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99.8258%
表决反对股数(股)169400
结果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1622%
弃权股数(股)1260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0.0121%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钱晓波、白曦
3、结论性意见: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