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公教育
股票代码:00260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王振东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2月4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持股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附表...................................................13
3第一节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股东王振东
中公教育/上市公司/公司指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书指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准则15号》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王振东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否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没有持股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持股目的
1.2025年12月,为偿还股份质押融资负债、降低股票质押风险,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计划自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3月22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334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2%。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对外披
露的《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振东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3667673股公司股份。
2.因股东王振东与其他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其名下53300000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卖出,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卖出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3.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与其他方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其名下持有的公司
股份合计83739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将被强制卖出。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对外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卖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振东名下累计7905200股公司股份已被强制卖出。
除上述尚未完成的减持计划及司法被动处置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安排,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发生权益变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的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公司总股本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比例(股)比例无限售
王振东3679288345.9657047%3083699614.9999999%流通股
合计—3679288345.9657047%3083699614.99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于2026年1-2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59558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57048%。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振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67928834股变动至308369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9657047%减少至4.999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持有公司股份308369961股,合计持股比例为4.9999999%。王振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2572184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73.2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6%;累计被司法冻结161687634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52.4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2%。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被司法处置以集中
王振东2025年8月至9月3.0438200000竞价方式变现被司法处置以集中
王振东2026年1月3.0053300000竞价方式变现被司法处置以集中
王振东2026年1月至2月2.877905200竞价方式变现
王振东大宗交易2026年2月2.513667673
合计———103072873
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9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振东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王振东
2026年2月4日
11(本页无正文,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王振东
2026年2月4日
12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弋江称公司所在地北路亚夏汽车城股票简称中公教育股票代码002607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王振东义务人住北京市昌平区务人名称址
拥有权益的增加□减少?有无一致
股份数量变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行动人
化□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义务人是务人是否为
是□否?否为上市是□否?上市公司第公司实际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式(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持股数量:367928834股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持股比例:5.9657047%比例
1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变动数量:减少59558873股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0.9657048%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时间:2026年1-2月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方式: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不适用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是□否?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不适用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14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不适用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不适用得批准是否已得到不适用批准
15(本页无正文,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王振东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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