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证券简称:中公教育公告编号:2026-005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卖出的公告
股东王振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因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振东与其他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华泰证券协助将被执行人王振东名下53300000股公司股份强制卖出。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对外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强制卖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2026年1月9日,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获悉,股东王振东名下
53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公司股份已被强制卖出。经公司与华泰证券确认,现将本次司法处置剩下47986000股公司股份的具体处置计划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强制卖出的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处占其所占公司是否处置股东股东或第一本次拟处置股置持股份总股本为限时间及处置方式处置人
名称大股东及其份数量(股)原比例比例售股价格一致行动人因借三个月山西省太
王振东否4798600013.04%0.78%集中竞价款否内任一原市中级交易纠市价人民法院纷
合计—4798600013.04%0.78%————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振东持有公司股份367928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7%。股东王振东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公司股份数为94514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5.69%,占公司总股份的1.53%。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3日、2025年9月6日、2026年1月13日对外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完成暨股份解除质押、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6)。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处置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定向发行的股份。
2.股东王振东在公司2019年1月对外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日起24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处分。”截至2021年1月28日,王振东持有的上述股份锁定期已满24个月。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对外披露《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显示,王振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于2021年2月1日解除限售。
王振东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处置不存在与前期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3.股东王振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情形。
4.本次处置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处置实施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