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证券简称:中公教育公告编号:2025-081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质押股份
707083598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64.7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6%;累
计被司法冻结及标记股份91190903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83.5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9%;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含本次)366310887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33.36%,占公司总股本的5.94%。
2、鉴于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的比例较高,存在债务负担较重、资金链紧张的情况,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则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后续被采取司法处置或强制执行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获悉公司股东李永新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
具体事项如下:
是否为控股股是否股东东或第一大股本次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轮候原为限起始日轮候机关
名称东及其一致行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股本比例期限因售股动人轮李2025年36北京市第候
永是18388664120.73%2.98%否11月12个一中级人冻新日月民法院结合
—18388664120.73%2.98%—————
计注1:经公司与股东李永新确认,因李永新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借款担保纠纷,涉案金额为30018.52万元,其名下部分股份被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轮候冻结。
注2: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所持股份累计
被司法冻结及标记情况如下:
合计占持股累计被冻结数量累计被标记数合计占其所持公司总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股)量(股)股份比例股本比例
鲁忠芳1246517982.02%25001798020.06%0.41%
李永新88690723214.38%79401751892889714100.00%14.38%北京中公未来信息咨
800000001.30%000.00%0.00%
询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109155903017.70%8190193169288971483.54%14.79%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
冻结情况如下:
合计占公持股累计被轮候冻结股合计占其所持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司总股本
比例份数量(股)份比例比例
鲁忠芳1246517982.02%00.00%0.00%
李永新88690723214.38%36631088741.30%5.94%北京中公未来信息咨询中
800000001.30%00.00%0.00%心(有限合伙)
合计109155903017.70%36631088733.56%5.94%
三、其他事项
1、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大额债务逾期、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如下:
股东涉案金额案件类型案由相关公告索引名称(万元)进展担保涉为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和解《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累计诉讼、仲李永新51681.19及诉讼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结案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或仲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支《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及新付协议提供担保增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公司重大仲裁进展、重大诉讼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关于诉讼进展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李永新5622.17已结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芜湖分行金融借款合《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同提供担保及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李永新借款担保纠纷8000未开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李永新借款担保纠纷17686.42未开庭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李永新借款担保纠纷30018.52未开庭《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李永新借款纠纷9361.50执行中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5-080)个人《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李永新借款纠纷15031.32未开庭负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李永新质押融资纠纷40000未开庭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诉前财《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鲁忠芳债权转让合同纠纷6704.41产保全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调解《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及李永新借款合同纠纷13951.85执行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目前未有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质押股份707083598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64.7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6%;累计被司法冻结及标记股份91190903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83.5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9%;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含本次)366310887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33.36%,
占公司总股本的5.94%。
4、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的比例较高,
存在债务负担较重、资金链紧张的情况,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则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后续被采取司法处置或强制执行等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此高度重视,并将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冻结风险。其所质押及冻结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其名下长期资产、投资收益等自筹资金。若出现相关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