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控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编制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出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
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扬州第二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江苏淮阴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靖
江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江苏国
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滨
海港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马洲发电有限公司以及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总额之比为100%;纳入评价范围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业务层面的内
部控制测试评价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工程基建、安全管理、成本费用、招投标
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存货管理、关联交
易、环保监控、信息系统等内容。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项目投资、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适用于自身的内控
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
为;(2)公司更正已发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并未发现该项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重要缺陷(1)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公司内控系
统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重要的业务流程或系统存
在缺陷;(4)当期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错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错报的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0.5%
资产的2%及以上,涉及的低于公司最近一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期经审计总资产
产总额的2%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的0.5%作为计算数据错报的净利润占公司错报的净利润低
净利润的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于公司最近一个
净利润错报金额<净利
审计净利润的10%及以会计年度经审计
润的10%
上净利润的2%
注:资产总额和净利润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迹象包括:(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损失;(2)公司决策违反程序并导致重大失重大缺陷误;(3)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系统性失效;(4)中高级管理人
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存在迹象包括:(1)决策程序存在缺陷,可能导致一般失误;(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3)重要缺陷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
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存在迹象包括:(1)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一般缺陷未形成损失;(2)一般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缺陷;(3)其他未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1000万元≤损失
造成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小于1000万元
金额<5000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公司对报告期内发现的财务报告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
认即采取整改行动,确保内控的有效性。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整改行动,确保内控的有效性。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内控工作结合法人治理结构调整与业务发展实际,不断健全内控体系、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内控系统运行有效,未发现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
日常运行中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经自我评价与内部审计监督即查即改,风险整体可控。
2026年,将持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内控全流程执
行与监督,优化风险管控手段,更好发挥内控管理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