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张洪发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洪发,1964年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江苏省注
册会计师协会、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自2022年5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研究专长:会计、审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
1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的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了公司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提供专业意见,在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同时,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0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每次董事会会议前,本人均认真地审阅了全部议案,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出席情况股东会出席情况应参加通讯方本年度召现场出委托出缺席次出席股东会议次式出席开股东会席次数席次数数会次数数次数次数
1064004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
2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积极履行作
为委员的相应职责。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提出的重要意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名称见和建议与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
2025年3同意初步审计
2024年年报审计意见初步沟通;
月28日意见。
审阅《2024年度内审报告》。
听取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汇报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情况及审计意见;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同意相关议案2025年4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提交公司董事审计委月22日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议。
员会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审
阅《2025年一季度内审报告》。
同意相关议案2025年8审议《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提交公司董事月5日的议案》。
会审议。
2025年8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同意相关议案月22日及摘要的议案》;审阅《2025年提交公司董事
3半年度内审报告》。会审议。
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同意相关议案
2025年10告>的议案》;审阅《2025年三提交公司董事月23日季度内审报告》。会审议。
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江苏同意相关议案
2025年11
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提交公司董事月28日
金融合作(2026年-2028年)暨会审议。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相关议案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提交公司董事
2025年12员的议案》;听取年报审计注册
会审议;同意月18日会计师汇报2025年度财务报告年报审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
划。
同意将2024
战略委 2025 年 4 研究审阅公司 2024 年度 ESG 报 年度 ESG 报告员会月24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核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
2025年11
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同意换届提名提名委月28日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员会
2025年12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
同意高管提名月28日高管的履历及任职资格。
审议《关于子公司国信扬电拟对
2025年5同意提交董事
移建昊扬新能部分光伏设备进月20日会审议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8审议《关于调整2025年度关联同意提交董事独立董月22日交易预计的议案》。会审议事专门审议《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会议预计的议案》《关于与江苏省国
2025年11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同意提交董事
月28日合作(2026-2028)暨关联交易会审议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4(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
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5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进行沟通;就重大会计判断、财务数据真
实性、审计意见类型等核心问题与审计团队研讨,积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本人还审阅、指导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加强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
2025年度,本人除了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还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未来发展方向等情况。报告
5期内,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符合相关要求。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经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解答本人提出的疑问、积极采纳本人提出的意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使本人能够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
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2025年度,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国信扬电拟对移建昊扬新能部分光伏设备进行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市
6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重大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认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经认真审阅,本人认为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年度,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编制有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7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其中,公司聘任顾中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本人认为,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提名董事、聘任高管的情况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8本人认为,本次选举的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履行职责,继
续加强学习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继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经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5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洪发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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