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证券简称:捷顺科技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顺科技”)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
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担保额度占被担保方最2026年度是否担保方持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最担保方被担保方近一期资产担保批准关联股比例担保余额近一期净资负债率额度担保产比例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顺易通
捷顺科信息科技有限74.2154%65.70%0.004000016.68%否技及其公司控股子捷顺智城科技公司(深圳)有限100%41.02%0.00100004.17%否公司
小计//0.005000020.85%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捷顺科重庆捷顺城市技及其
运营服务有限100%90.44%0.0050002.09%否控股子公司公司
小计//0.0050002.09%
合计//0.005500022.94%
1上述担保额度自本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其他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担保总额范围内,担保计划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它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
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顺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易通”)
成立时间:2007年07月09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
A1701
法定代表人:唐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474.2983万元
主营业务:互联网智慧停车运营业务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
10000.000074.22%
限公司
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500.000018.55%深圳亿道投资咨询合伙企业
631.26414.68%(有限合伙)深圳万壑投资咨询合伙企业
343.03422.55%(有限合伙)
合计13474.2983100.00%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捷顺科技持有顺易通74.22%股权,顺易通系捷顺科技
2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顺易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顺易通的资产总额为112786.36万元,负债总额为74105.28万元,净资产为38681.08万元,2025年度,顺易通营业收入为58314.49万元,净利润为1607.35万元。(未经审计)
(二)捷顺智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智城”)
成立时间:2020年04月23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二路5号捷顺科技中心
A2001
法定代表人:唐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主营业务:停车场资产运营业务
股权结构:捷顺科技持有捷顺智城100%股权。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捷顺智城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捷顺智城的资产总额为13435.63万元,负债总额为5510.77万元,净资产为7924.86万元,2025年度,捷顺智城营业收入为2014.56万元,净利润为-1362.10万元。(未经审计)
(三)重庆捷顺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智城”)
成立时间:2022年04月24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17号1单元23-7
法定代表人:何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7300万元
主营业务:停车场资产运营业务
股权结构:捷顺科技持有重庆智城100%股权。
被担保人诚信状况:重庆智城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重庆智城的资产总额为14850.29万元,负债总额为13431.26万元,净资产为1419.03万元,2025年度,重庆智城营业收入为12267.88万元,净利润为840.80万元。(未经审计)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3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
限以及签约时间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四、担保目的和风险评估由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仅仅依靠自身的积累很难保证公司的
正常经营,因此,从整体经营发展实际出发,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上述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本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将根据规定要求担保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提供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稳步拓展市场。同时,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由担保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公司担保风险较小。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负责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自本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前有效。
因目前重庆捷顺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已超过70%,为此,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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