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证券简称:捷顺科技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年度预计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等,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对关联方的认定,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发集团”)系公司持股5%以上
的关联法人,鹏城智慧共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特区建发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特区建发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上述关联方外,其他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或组织,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2026年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上年度实际关联人预计金额3月31日已类别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发生金额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常德市天方大数销售智能实行市场100.000.55100.70
1截至2026年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上年度实际关联人预计金额3月31日已类别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发生金额发生金额
销售产据有限公司停车场、门调节价,品、商品;鹏城智慧共享科禁通道等由双方协
向关联人技(深圳)有限公硬件及软商确定100.00043.15提供劳司件平台产务;向关深圳市特区建设品、城市停联人采购发展集团有限公车系统综
产品、商司及其除鹏城智合解决方
300.0021.1563.81品慧共享科技(深案、停车时圳)有限公司以外长权益的其他子公司广州凯云科技服
600.0021.0831.92
务有限公司郑州捷顺科技有
800.0019.34323.56
限公司青岛捷顺信息科
800.0023.50396.25
技有限公司嘉兴市捷顺智慧
停车运营管理有800.0096.77289.36限公司
合计---3600.00182.391248.75
(三)上一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实际发生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披露日期关联人预计金额额占同类额与预计类别主要内容金额及索引业务比例金额差异常德市天方大数
100.70200.000.10%-49.65%2025年4
据有限公司月26日,鹏城智慧共享科《关于技(深圳)有限销售智能43.15100.000.04%-56.85%2025年向关联人
公司停车场、门度日常关销售产深圳市特区建设禁通道等联交易预
品、商品;
发展集团有限公硬件及软计的公向关联人司及其除鹏城智件平台产告》(公提供劳63.81300.000.06%-78.73%慧共享科技(深品、城市停告编号:务;向关
圳)有限公司以车系统综2025-022联人采购外的其他子公司合解决方),巨潮产品、商
广州凯云捷顺智案、停车时资讯网品慧泊车科技有限 长权益 31.92 600.00 0.03% -94.68% (http://公司 www.cni
郑州捷顺科技有 nfo.com.c
323.56800.000.33%-59.56%限公司 n)
2青岛捷顺信息科
396.25800.000.40%-50.47%
技有限公司嘉兴市捷顺智慧
停车运营管理有289.36800.000.29%-63.83%限公司
合计//1248.753600.00///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实际发生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大差异的说明一定差异。以上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经核查,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同时,鉴于业务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响,导致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2024较大差异的说明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定价公平、公开、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常德市天方大数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700MA4L5E4983法定代表人熊恩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2627.45万元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办事处惠家坪社区皂果路396号芙蓉观住所邸901室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
经营范围
充电桩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洗车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
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
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171.26万元、净资产为2880.36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395.42万元、净利润-312.00万元。(未经审计)
2、鹏城智慧共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Y0R75N
法定代表人蔡志敏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仙大道创智云城 1标段 1栋 A座 801
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代理;软件销售;计算机经营范围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43.52万元、净资产为523.67万元,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9.88万元、净利润3.75万元。(未经审计)
3、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8271693X9法定代表人李文雄注册资本人民币3440164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7楼
一般经营项目是:园区综合开发、城市单元开发、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
设、旧城改造、保障房建设、土地开发及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租
赁、工程设计管理、物业租赁及销售代理;物业经营管理、停车场建设经营范围经营管理、酒店管理、相关商业开发等投资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新兴产业的投资;市政府、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
业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以产业园区为主的地产项目开发与运营、与运营园区相关的产业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235673万元、净资产为4145478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71138万元、净利润-67321万元。(未经审计)
4、广州凯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2MACE4CFNXD法定代表人刘四海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2901-2905房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
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停车场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洗车服务;物业管理;信息系统集经营范围成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57.92万元、净资产为1047.79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33.88万元、净利润103.95万元。(经审计)
5、郑州捷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5MA45C5Y04G法定代表人胡彦周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27号院1号楼16层1609号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
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安防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
五金产品零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
经营范围交通设施维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
充电桩销售;洗车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24.83万元、净资产为418.32万元,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20.00万元、净利润-30.39万元。(未经审计)
6、青岛捷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3MA3MYFN64A法定代表人姜明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宏祥三路 18 号 1号楼 3层 R032室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安防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电子、机械
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交通设施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经营范围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
充电桩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99.44万元、净资产为244.19万元,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158.44万元、净利润39.98万元。(未经审计)
7、嘉兴市捷顺智慧停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CWR3254法定代表人许炳成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286号0002幢第二层207室
5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
电控制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商用密码产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安全技术
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交通设施维修;电子、机械设经营范围
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
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物业管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56.51万元、净资产为701.19万主要财务数据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218.22万元、净利润251.14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方主要为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的城市合伙
公司、城市级停车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公司、停车场承包运营项目公司,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对关联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持续、经常性发生,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
业务购销活动,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开展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6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对公司提交的2025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
进行核查,并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了解,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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