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规范公司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全年共召开10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10日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13、《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5、《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6、《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5月31日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6月19日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8月25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1、《关于提名胡啸女士、田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3年9月8日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3年10月30日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11月20日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报告期内的有关情况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2023年的决策程序、内控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能够结合法律法规的变化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并有效施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说明段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
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实现各方现有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有利于减少本公司重复投资,提高公司综合效益。
4、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实际运作中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发表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积极参加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监事的专业能力,谨遵诚信原则,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公司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积极参与公司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实施监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三)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加强内部控
制制度的完善,督促公司各部门规范运作;
(四)拓展工作思路,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经营相关会议,及时掌
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