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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8 00:00 查看全文

002611东方精工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证券简称:东方精工公告编码:2025-02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完成回购注销

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48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4%,回购价款共计480000元,注销涉及激励对象4人。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2025年5月26日

办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217766340股变更为1217286340股。

3、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8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4%,回购价格为1元/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2025年5月26日办

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002611东方精工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2月28日起至2022年3月9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in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3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

14日提交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4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265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02611东方精工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7、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该次解除限售的激励股份数量合计530000股,涉及激励对象7名,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

4月28日。

8、2023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批准公司回购注销1名参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2023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确认完成上述1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9、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9月5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批准公司回购注销1名参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0000股。2023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91),确认完成上述24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0、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批准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对应的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880000股。

11、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

3002611东方精工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12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批准公司回购注销1名参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0股。

2025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确认完成上述128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2、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5月12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对应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480000股。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回购数量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的相关约定,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在2022-2024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该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及实际达成情况如下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达成情况

4002611东方精工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1、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20-2021年净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

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不低于30%;500578449.68元,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

上述考核年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为508834980.4元。

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2、2020年和2021年净利润平均值

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为428257142.94元。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3、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相较于业绩考核基数的变动率为18.82%。

综上所述,鉴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方案,公司应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对应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

性股票480000股,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二)回购价格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回购价格无需进行调整,因此回购价格为1.00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回购价款480000元。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公司已支付回购价款共计480000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

31号)。

5002611东方精工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2025年5月26日办

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217766340股变更为1217286340股。

四、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截至2025年1月13日)(截至2025年5月27日)增减(股)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21556863317.70-48000021508863317.67

其中:高管锁定股21508863317.66021508863317.67

股权激励限售股4800000.04-480000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100219770782.300100219770782.33

股份总数1217766340100.00-4800001217286340100.00

注:上表中各明细数据计算结果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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