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11东方精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证券简称:东方精工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3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18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5731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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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61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381344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862%;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8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4386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5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7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122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6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129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8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3822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8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217286340股,其中“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数量为21330000股,该部分股票全体持有人整体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会表决权;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432股,按有关法律法规,该账户持有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95955908股。
其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522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40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5%;弃权9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618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53%;
反对40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0%;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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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807%。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5090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7%;反对4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2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480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41%;
反对4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3%;弃权
2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6%。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3.1、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415084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3%;反对4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6%;弃权18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475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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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4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1%;弃权
18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21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交易标的
表决情况:
同意41498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1%;反对4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5%;弃权2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78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20%;
反对4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0%;弃权
28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1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3、交易对方
表决情况:
同意414908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0%;反对4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弃权36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299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68%;
反对4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5%;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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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267%。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4、交易价格
表决情况:
同意414937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0%;反对4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弃权3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28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93%;
反对4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12%;弃权
3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89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5、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414986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7%;反对4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2%;弃权26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76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74%;
反对4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8%;弃权
26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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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股份总数的0.7588%。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6、交割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情况:
同意414913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3%;反对4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弃权3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04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13%;
反对4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1%;弃权
3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997%。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7、过渡期损益归属
表决情况:
同意414863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0%;反对4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3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253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64%;
反对4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2%;弃权
3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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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8、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
同意414952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6%;反对4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弃权3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43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17%;
反对46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5%;弃权
3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017%。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5069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7%;反对4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1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460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46%;
反对4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20%;弃权
1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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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505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4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6%;弃权2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448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13%;
反对4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1%;弃权
2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976%。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939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5%;反对4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9%;弃权3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30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50%;
反对4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2%;弃权
3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8%。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8/15002611东方精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950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0%;反对4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4%;弃权3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40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46%;
反对4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2%;弃权
3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2%。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971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2%;反对4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5%;弃权2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62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61%;
反对46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0%;弃权
29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9%。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9/15002611东方精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953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9%;反对4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弃权3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44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49%;
反对46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4%;弃权
3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878%。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833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0%;反对5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弃权3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224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29%;
反对5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2%;弃权
3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458%。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10/15002611东方精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967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1%;反对4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7%;弃权29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57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3%;
反对4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2%;弃权
29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30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973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7%;反对4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2%;弃权26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64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21%;
反对4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5%;弃权
26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11/15002611东方精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5021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2%;反对4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5%;弃权2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41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88%;
反对4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80%;弃权
2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2%。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99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5%;反对4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2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88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04%;
反对4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94%;弃权
2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801%。
12/15002611东方精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959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1%;反对4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8%;弃权3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49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97%;
反对4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1%;弃权
3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892%。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931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6%;反对5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2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2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25%;
反对5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0%;弃权
13/15002611东方精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834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915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6%;反对4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6%;弃权3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05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50%;
反对4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4%;弃权
3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806%。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14970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8%;反对4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4%;弃权30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360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13%;
反对4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6%;弃权
14/15002611东方精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30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1%。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霞、闫倩倩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