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东方精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3 00:00 查看全文

002611东方精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证券简称:东方精工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15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95911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909%。其中:

1/4002611东方精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381503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866%;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5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40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40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5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40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3%。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94546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1%;反对5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8%;弃权34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46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424%;

反对5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99%;弃权

34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7%。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4002611东方精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冯佳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94730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6%;反对715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8%;弃权4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322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006%;

反对715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7%;弃权

4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2307%。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霞、余玲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

3/4002611东方精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