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证券简称:哈尔斯公告编号:2026-06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3日(周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9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1号印象展厅3楼。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与主持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2名,代表股份236007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64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名,代表股份217400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00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1860681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36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335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18606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37%。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选举票数比例结果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吕强先生为第七届董总表决情况23380048399.0649%
1.01当选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673539888.3493%选举吴子富先生为第七届总表决情况23379638599.0632%
1.02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673130088.3277%选举吕丽珍女士为第七届总表决情况23379698599.0634%
1.03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673190088.3309%选举欧阳波先生为第七届总表决情况23379639599.0632%
1.04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673131088.3278%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蔡海静女士为第七届总表决情况23379697999.0634%
2.01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673189488.3308%选举张旭勇先生为第七届总表决情况23379679299.0633%
2.02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673170788.3299%选举文宗瑜先生为第七届总表决情况23379679899.0633%
2.03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673171388.3299%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提案表决结提案名称表决分类股数股数
编码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比例比例果
(股)(股)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向子总表决情况23453956699.3781%14608000.6190%70200.0030%00%公司提供担
3.00其中,中小股东通过保额度的议1747448192.2511%14608007.7118%70200.0371%00%案》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23457698699.3939%14091000.5971%213000.0090%00%《关于续聘
4.00会计师事务其中,中小股东通过所的议案》1751190192.4486%14091007.4389%213000.1124%00%的表决情况《关于2026总表决情况23457948699.395%14217000.6024%62000.0026%00%年度使用闲
5.00置自有资金其中,中小股东通过
进行现金管1751440192.4618%14217007.5054%62000.0327%00%的表决情况理的议案》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豪、周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