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证券简称:哈尔斯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
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于 2024年 4月 2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将于2026年4月1日届满。
公司于2025年9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926号)。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宜,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再次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