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证券简称:哈尔斯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因情况特殊,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强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同时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
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4、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5、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相关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同时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规范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5)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的适当部门、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尚未完成,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有关决议有效期由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3月31日(周二)15: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斯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斯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