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就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15】万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133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870】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0506】万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前提下,现提出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1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短期内资金压力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平稳发展,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由于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制定,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