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由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事务所总部迁址至深圳。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座 801,首席合伙人为顾旭芬女士。
截至2025年末,尤尼泰振青拥有合伙人53名、注册会计师228名、从业人员总数518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9名。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291.98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9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4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9月19日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
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
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
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