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周国来先生、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国来先生、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