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证券简称:亚玛顿公告编号:2026-03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
知于2026年5月20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6年5月
2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5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赵东平先生、屠江南女士、夏小清女士、林垦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外汇收支情况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效能,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
公司30%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29831115.91元。转让完成后,江苏亚玛顿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黔西南
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3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