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证券简称:光启技术公告编号:2025-03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增了顺德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709基地”)的投资,709基地的总投入增加61395.01万元,达到
236577.34万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减资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调减了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研发中心项目的总投入减少为64000.00万元。
二、本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1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在平安银行深圳高新北支行开立了
709基地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账户开设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1709基地平安银行深圳高新北支行15005768969695
2研发中心项目平安银行深圳高新北支行15943407930053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本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协议类型签约方
1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光启尖端、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2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光启尖端、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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