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证券简称:光启技术公告编号:2026-03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地保障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内容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简介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
2、股票数量: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36万股。
3、股票购买价格: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28.65元/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4、参加对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48个月,
1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
具体如下: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期满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
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或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将相应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7、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作为业绩考核年度,每个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考核解锁批次营业收入相较于2025年增长率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批次2026年100.00%80.00%
第二批次2027年157.50%125.00%
第三批次2028年215.00%175.00%
2业绩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A≥Am X=100%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An≤A<Am X=(A-An)/(Am-An)
长率(A) *20%+80%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持有人当期获授份额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应规定收回并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回购注销,或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下同)。公司以处置该份额对应股票所得资金(扣除税费等)与该部分份额所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之和(扣除税费等,若分红金额已分配,则返还部分还需扣除分红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持有人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锁份额,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解锁系数确定持有人当期可解锁份额。具体如下:
近2次半年考近2次半年考核近2次半年考核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核均在B以上 有1次为B- 有1次为C
个人解锁系数100%80%0%
在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持有人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期可解锁份额:
持有人当期可解锁份额=个人当年计划解锁的份额×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个人解锁系数。
持有人只有在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份额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锁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将未解锁部分份额收回分配给其
3他持有人或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参与对象标准的其他员工,收回价格为
该部分份额对应原始出资金额;若未进行分配的,管理委员会有权按照相应规定收回并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回购注销,或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公司以处置该份额对应股票所得资金(扣除税费等)与该部分份额所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
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之和(扣除税费等,若分红金额已分配,则返还部分还需扣除分红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2、202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具体情况
调整前: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作为业绩考核年度,每个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4业绩考核目标
对应考核解锁批次营业收入相较于2025年增长率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批次2026年100.00%80.00%
第二批次2027年157.50%125.00%
第三批次2028年215.00%175.00%业绩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A≥Am X=100%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An≤A<Am X=(A-An)/(Am-An)
长率(A) *20%+80%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持有人当期获授份额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应规定收回并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回购注销,或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下同)。公司以处置该份额对应股票所得资金(扣除税费等)与该部分份额所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之和(扣除税费等,若分红金额已分配,则返还部分还需扣除分红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调整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作为业绩考核年度,每个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考核解锁批次营业收入相较于2025年增长率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批次2026年46.65%29.54%
5第二批次2027年95.53%63.76%
第三批次2028年144.41%95.53%业绩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A≥Am X=100%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An≤A<Am X=(A-An)/(Am-An)
长率(A) *37%+63%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持有人当期获授份额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应规定收回并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回购注销,或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的股票(下同)。公司以处置该份额对应股票所得资金(扣除税费等)与该部分份额所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计算的利息之和(扣除税费等,若分红金额已分配,则返还部分还需扣除分红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四、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原因
公司在确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即营业收入)时,基于当时的实际情况,该指标为基于当时的产品交付节奏做出的。由于受国家政策影响,公司产品今年交付节奏有一定调整,继续沿用原考核指标将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所偏离、不利于经营团队的激励考核管理。因此,公司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使得考核目标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客观反映公司新的经营现状,有利于提高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激励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
五、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事项,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6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提前解锁或降低股票购买价格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使股东利益、公司发展与员工权益紧密结合,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持股计划(草案)》及《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符合《持股计划(草案)》及《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