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简历情况
本人宗耕,男,博士;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9月至
2014年10月,任联合利华弗拉尔丁恩研发中心博士后;2014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哈佛大学陈曾熙公共卫生学院博士后;2018年1月至2024年12月任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研究员;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从事科学研究工作;2025年1月起任复旦大学营养研究院研究员。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此外,本人于2025年5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及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会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及支撑材料进行全面研读与专业研判,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并积极参与审议交流,为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持。2025年,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会及3次临时股东会。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会议股东会本年度是否连续以通讯方独立董应参加现场出委托出席两次未亲列席股东式参加次缺席次数事姓名董事会席次数次数自参加会会次数数次数议宗耕146800否4
本人对2025年度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案全部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本人在2025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届次审核事项发表意见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1、审议《关于2025年度与中同意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1、审议《关于授权金达威医同意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许可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遵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及相关日常工作,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实际出席次数提名委员会44宗耕审计委员会55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针对董事会选举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时,与其他委员共同完成了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工作情况的评估。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
司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确保了公司财务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线下、线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专业沟通,围绕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成效、经营潜在风险排查、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等内容深入交流,全程把控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严谨性,全力保障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结果真实公允、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15日、2025年8月1日、2025年11月10日分别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人积极把握与中小股
东沟通交流的机会,通过列席股东会,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在股东会中参与投资者交流。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研等方式,全面核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安全环保、内控执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落实、高管履职等情况。
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渠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实际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建议。本年度本人履职时长不低于15天,工作内容涵盖出席会议、审阅材料、多方沟通及其他相关履职事项。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本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独立董事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及董事会秘书为本人履职提供全面保障,定期通报经营情况,及时提供履职资料,并积极配合实地调研,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充分保障本人知情权,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针对公司2025年度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人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就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慎判断。本人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必要事项,相关预计公平合理,有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方在审议过程中均已回避表决。
关于授权金达威医疗许可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查了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并对相关交易合同进行了仔细审阅。本人认为,此事项有利于公司品牌建设,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创造更高品牌价值,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影响。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方在审议过程中均已回避表决。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
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本人坚持以投资者利益保护为核心,对公司治理制度建设、日常经营管理、财务运行质量、内部控制体系搭建与落地执行、管理层对股东会及董
事会决议的落实成效等事项开展全方位、持续性监督核查。依托专业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各项表决权,始终聚焦议案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切实筑牢投资者权益保护防线,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能。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3.尽职做好定期报告披露工作
本人在公司2025年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2025年各期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5年定期
报告工作安排,确保定期报告能够按时准确的披露。
4.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为进一步夯实独立履职基础、更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研究,重点深化对法人治理结构、中小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规范等方面的理解与运用,不断提升专业判断能力、风险识别能力与监督履职水平,为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提供坚实支撑。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审慎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在推动公司治理优化、强化内控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以及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展望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持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深化对公司经营与治理的监督参与度,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更具针对性的专业建议,助力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联系方式:zonggeng@sibs.ac.cn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宗耕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