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厦门金
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或“公司”)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金达威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7号),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292394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29239.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125.87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5年8月26日全部到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年 8月 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84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拟投入的
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单位:万元序调整前拟使用调整后拟使用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号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
1 辅酶 Q10 改扩建项目 32000.00 29651.23 29651.23
2年产30000吨阿洛酮糖、年产500053655.1246426.0345312.42吨肌醇建设项目
3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15251.1214412.2214412.22
4补充流动资金38750.0038750.0038750.00
合计139656.24129239.48128125.87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亦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昭伟李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