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证券简称:金达威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27111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以公司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注资、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4963.65万元。该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7号),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292394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29239.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125.87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5年8月26日全部到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年 8月 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84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使调整后拟使计划投资总序号项目用募集资金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额金额金额
1 辅酶 Q10 改扩建项目 32000.00 29651.23 29651.23 金达威药业
2年产30000吨阿洛酮糖、年500053655.1246426.0345312.42金达威药业产吨肌醇建设项目
3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15251.1214412.2214412.22公司
4补充流动资金38750.0038750.0038750.00公司
合计139656.24129239.48128125.87
三、本次向相关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注资、提供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为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达威药业注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
募投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4963.65万元。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范围内,一次或分次逐步向金达威药业注资或提供借款,其中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注资及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如采取借款方式,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注资或借款的款项仅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出于资金规划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考虑,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实际情况,办理上述注资及提供借款的具体工作。
(二)注资、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89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03-01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吴轶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
品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工产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业酶制剂研发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达威药业总资产人民币175177.9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5418.36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7993.3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955.4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
30日,金达威药业总资产人民币21199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8440.02万元;
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6430.4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021.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金达威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状况良好。
四、本次注资、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前,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金达威药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注资、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和提供借款是基于实施相关募投
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稳步推进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和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宜,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相关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