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证券简称:金达威公告编号:2026-074
债券代码:127111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
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2020年12月19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为保险服务收入确认、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等提供新指引,主要体现在完善保险合同的定义与分拆、引入保险合同组概念、完善保险合同计量模型、调整保险服务收入确认原则、改进合同服务边际计量方式等方面。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2026年6月4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
2020年12月19日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