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7证券简称:三峡旅游公告编号:2026-017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
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2025年税前报酬总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状态额(万元)
1王精复董事长现任0
2章乐董事现任0
3李根董事、总经理现任33.88
4陈佰涛董事现任0
5李炜董事现任0
6康莉娟职工代表董事现任50.73
7胡伟独立董事现任10
8黄玉烨独立董事现任10
9舒伯阳独立董事现任10
110王洁独立董事现任10
11胡军红董事会秘书现任52.28
12叶勇副总经理现任49.95
13陈晶晶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49.95
14郦鸿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现任51.5
合计328.29
备注:(1)公司董事长王精复同时任控股股东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薪酬按照宜发〔2016〕17号文(《关于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宜市国资〔2021〕5号文(《宜昌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叶勇先生、陈晶晶女士、郦鸿先生于2025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李
根先生于2025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9月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25年在公司领取7个月薪酬;(3)康莉娟女士于2025年9月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履职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履职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2(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3)独立董事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等部分构成。
(1)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原则上不高于
年薪标准的40%,在正常出勤且履行基本工作要求的前提下按月度发放。
(2)绩效年薪是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年薪标准的60%,绩效年薪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月度预发部分绩效年薪,预发标准按不高于月度基本年薪标准确定。
(3)任期激励收入是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三年为一个业绩考核评价任期。根据任期考核结果,按不超过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确定。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3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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