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成都路桥
股票代码:0026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锦逸路97号C3栋一层1-9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9号罗浮广场16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
宏义嘉华 指 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成
指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都路桥
报告书、本权益变动
指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宏义嘉华因执行法院裁定被动减持其持有的成都路桥5299703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7%)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宏义嘉华与东君泰达于2023年3月13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号准则》 指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宏义嘉华
1、宏义嘉华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4MA6CP2N906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东
成立日期 2017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锦逸路97号C3栋一层1-9号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9号罗浮广场16楼
商务信息咨询、科技技术推广;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
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人力装
卸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批发与零售;广告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园林绿化工程、电信工程、防水工程、
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安防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楼经营范围
宇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暖通工程、工程设计;生物技术推广及服务;新材料技
术推广、节能技术推广;环保工程、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土地整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宏义嘉华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宏义嘉华成立于2017年4月27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宏义嘉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
3、宏义嘉华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地区居留权
法定代表人、董
谢东 无 男 中国 四川省达州市 否事长
蒋先华 无 男 中国 四川省达县 否 董事、经理
熊鹰 无 男 中国 四川省达州市 否 董事
魏勇 无 男 中国 四川省都江堰市 否 监事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根据宏义嘉华与东君泰达于2023年3月13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宏义嘉华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东君泰达行使,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宏义嘉华与郑渝力、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14日14:00时至2026年8月15日14:0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宏义嘉华持有的
52997030股成都路桥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前述司法拍卖导致的
被动减持行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解决宏义嘉华与郑渝力、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债务问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由于宏义嘉华所持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因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的情况发生。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执行法院裁定。因宏义嘉华与郑渝力、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
(2021)川01民初3033号《民事调解书》,于2022年11月2日印发(2022)川01执3383号《执行通知书》,2026年8月14日14:00时至2026年8月15日14:0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宏义嘉华持有的上市公司529970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0%。
根据阿里拍卖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F6687于2026年8月15日14:00:00在上述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73750000元(大写:壹亿柒仟叁佰柒拾伍万元整)。
2026年9月22日,宏义嘉华获悉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已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
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川01执恢123号之二十一,裁定日期为2026年9月9日),裁定:宏义嘉华持有的上市公司52997030股股份归买受人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所有,所有权自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解除上述股份上设定的冻结;
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宏义嘉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77677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757194315股)的15.56%;宏义嘉华的一致行动人东君泰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78597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双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5627478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56%。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宏义嘉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47707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56%;东君泰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08567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00%;双方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不变,仍为1556274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56%。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移,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宏义嘉华前次权益变动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23年1月5日披露),具体情况详见上市公司相关公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一)宏义嘉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宏义嘉华持有的上市公司117767762股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100%,具体冻结情况如下:
冻结/轮候冻结股份数 冻结/轮候冻结
序号 冻结期限 司法冻结执行人 冻结类型量(股) 日期
1 19000000 2021-03-18 2027-03-04
2 39288762 2021-03-18 2027-03-0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 司法冻结
人民法院
3 59479000 2022-12-02 2028-11-10
4 58288762 2022-07-06
5 59479000 2023-03-23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
6 59479000 2023-04-19 36个月 轮候冻结
7 78479000 2025-07-22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
8 39288762 2025-07-14 法院
(二)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东君泰达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经自查,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入或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东
签署时间:2026年9月22日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26年9月2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宏义嘉华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武科东四路 11 号
股票简称 成都路桥 股票代码 002628
四川宏义嘉华实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成都市锦江区锦逸路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有限公司 所 97号C3栋一层1-9号
增加□ 减少 □不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变,但持股人发生 (一致行动人:四川东□ 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宏义嘉华持股数量 117767762 股,持股比例 15.56%;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一致行动人东君泰达持股数量 37859716 股,持股比例 5.00%;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合计持股数量 155627478 股,持股比例 20.56%。
宏义嘉华持股数量 64770732股,持股比例 8.56%,减少 5299703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减少比例 7.00%;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一致行动人东君泰达持股数量 90856746 股,持股比例 12.00%;
量及变动比例 合计持股数量 155627478 股,持股比例 20.56%(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不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由于宏义嘉华所持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因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的情况发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 否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 否 □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已取得法院出具的裁定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东
签署时间:2026年9月22日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