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3证券简称:申科股份公告编号:2026-012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的函》,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
2、提议时间:2026年2月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及骨干成员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4、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8000万元(含);
5、拟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0元/股(含),不超过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
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
前六个月内除协议受让何全波、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
股份及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受让的股份(合计77396687股)外,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回购期间增减持的计划。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控股股东的提议后,对上述提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探讨,并制定了回购方案,公司已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