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 棒杰 公告编号:2026-06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预重整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6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
债权人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或“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
2026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金华中院依法作出(2026)浙07破申1号《决定书》、(2026)浙07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2026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收到预重整管理人发来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根据预重整工作推进安排,公司预重整案定于2026年6月17日9时30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6年6月17日,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会议表决通过
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及参会情况
1(一)会议议程
核查债权、表决《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
(二)参会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主要人员包括:截至债权申报期届满之日已依法申报债权的
债权人或其代理人、预重整管理人工作人员、债务人代表等。
二、债权申报与审查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8日,共有31户债权人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32笔债权,申报总金额为2149884608.18元。其中,申报普通债权24笔,申报金额
1918164536.35元;申报有财产担保债权8笔,申报金额231720071.83元。
预重整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的债权金额总计2123633015.31元,其中,普通债权2122869123.70元,劣后债权763891.61元。已申报债权中,尚有3家债权人申报的3笔债权因诉讼尚未终结等原因暂缓确认,申报金额总计
25692363.70元,经预重整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三、本次会议表决情况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9时30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17时,表决方式为网络表决与书面表决相结合。
2026年6月17日,公司收到棒杰股份预重整管理人出具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通知》,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会议仅有普通债权组。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共30人,普通债权组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计22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人数的比例为73.33%,超过半数;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1920295779.97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9.38%,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该组表决通过。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2、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亦为负值,且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其他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司预重整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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